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杰 張致寧)昨日,張家界國旅、張家界中青旅兩家旅行社因組織另行付費旅行項目、逼迫游客消費被國家旅行局嚴懲。這是繼上星期對深圳兩家旅行社給予通報處分后,國家旅行局接連兩周通報打亂市場秩序典型案子。
據了解,兩家涉案旅行社的產品均為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項目,但價格各不相同。其間,張家界國旅組織的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精華二日游”合同價為398元/人,張家界中青旅組織的張家界森林公園“兩日一晚游”合同價為600元/人。兩家旅行社在行程中均未與游客洽談即組織另行付費旅行項目,而且經過詐騙、誘導或許變相逼迫等手法逼迫游客購物。
關于兩家涉案旅行社的處分成果,國家旅行局在官網發布的公示信息中清晰說,根據《旅行法》的相關規定,張家界旅行委現已對張家界國旅給予停業整頓6個月、處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分,并撤消該旅行社涉案的營業網點存案登記證。值得一提的是,湖南省旅行社星級鑒定委員會還對張家界國旅給予撤銷4星級旅行社資質的處分。與此同時,涉案導游秦朋昀的導游證撤消,自處分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從頭請求。
北京商報記者經過查詢了解到,國家旅行局關于張家界中青旅的處分與張家界國旅的處分規范相同,但前者未被撤銷4星級旅行社資質。此外,這兩家旅行社的處分成果還將被列入旅行運營服務不良信息,并轉入旅行運營服務信譽檔案向社會進行發布。對國家旅行局接連兩周發布打亂旅行市場秩序典型案子,資深旅行專家王興斌告知北京商報記者:“這一通報制度若可以長期堅持下去,將會進步不法運營者的違法本錢,經過法制手法改進現在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