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關于交通系統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4)
(五)關于交通系統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說明-------------(4)
(六)關于交通系統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6)
(七)關于交通系統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6)
(八)關于交通系統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7)
(九)關于交通系統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7)
1、參與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公路、水路相協調的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2、負責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民航機場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起草有關交通運輸行政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監督實施。
3、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參與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引導運輸結構的優化,促進綠色交通發展;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及相關業務的行業管理和城市公交、出租車、汽車駕培、汽車維修、汽車租賃、搬運裝卸、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驗測試、船舶檢測、客貨運站場等運輸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有關政策、制度和標準并監督實施。
4、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貫徹執行國家相關公路工程建設有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指導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5、負責縣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指導道路、水路、民航機場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國、省道干線路網的運行監測和協調,指導農村公路路網的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
航政、海事、運政執法工作。依法承擔船舶(漁船)、內和船用產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相關許可審批工作。
7、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建議;指導交通建設融資平臺和融資機制的建設。
8、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技術進步,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交通系統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局屬松陽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單位預算。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交通系統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另外的收入、上年結轉結余;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交通運輸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額外支出。交通系統2024年收支總預算31218.12萬元。
交通系統2024年收入預算31218.1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38887.58萬元,下降55.5%,主要是235國道松陽段改建工程、麗水生態產業集聚區松陽赤壽至卯山公路工程、無人駕駛和智慧交通助推山區共同富裕創新示范項目等重點項目預算資金減少。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5849.19萬元,占82.8%;政府性基金收入1873.69萬元,占6.0%;另外的收入13.04萬元,占0.04%,上年結轉結余3482.20萬元,占11.16%。
交通系統2024年支出預算31218.12萬元,比上年執行減少38652.59萬元,下降55.3%,主要是235國道松陽段改建工程、麗水生態產業集聚區松陽赤壽至卯山公路工程、無人駕駛和智慧交通助推山區共同富裕創新示范項目等重點項目預算資金減少。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8.4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46.23萬元、交通運輸支出28620.3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29.44萬元、額外支出1873.69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3103.92萬元,占9.9%;日常公用支出304.48萬元,占1.0%;項目支出27809.72萬元,占89.1%。
交通系統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1205.08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29331.39萬元、政府性基金1873.69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8.4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46.23萬元、交通運輸支出28607.3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29.44萬元、額外支出1873.69萬元。
交通系統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9331.3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40328.80萬元,下降57.9%,主要是235國道松陽段改建工程、麗水生態產業集聚區松陽赤壽至卯山公路工程等重點項目預算資金減少。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8.41萬元,占0.8%;衛生健康支出246.23萬元,占0.8%;交通運輸支出28607.31萬元,占97.5%;住房保障支出229.44萬元,占0.8%。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65.61萬元,大多數都用在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82.80萬元,大多數都用在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112.29萬元,大多數都用在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經費。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133.94萬元,大多數都用在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經費。
(5)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行政運行(項)1111.65萬元,大多數都用在行政單位(含執法隊)的基本支出。
(6)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建設(項)294.90萬元,大多數都用在公路建設的支出。
(7)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2059.34萬元,主要用在公路養護的支出。
(8)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其他公路水路運輸支出(項)25141.42萬元,大多數都用在運輸行業管理經費、國省道養護、四好農村路建設、235國道松陽段改建工程、麗水生態產業集聚區松陽赤壽至卯山公路工程等項目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29.4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人員經費3103.9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生活補助。
公用經費304.4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松陽縣交通運輸局本級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1873.69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6471.28萬元,下降77.5%,主要是項目安排變動,上年浙西南公鐵物流中心(一期)工程項目支出7000萬元,今年只安排了烏弄口至弓橋改建工程(尾欠)和松陽縣烏弄口至李坑公路建設工程(尾欠)項目的資金。
(1)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項)1873.69萬元,主要用于烏弄口至弓橋改建工程(尾欠)項目支出1042.56萬元和松陽縣烏弄口至李坑公路建設工程(尾欠)項目支出831.13萬元。
交通系統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75.01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1.02萬元,增長38.9%,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7.35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本單位公務接待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67.6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1.02萬元,增長45.1%。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18.0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1輛公務用車,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8萬元,增長100.0%,主要原因是新購置一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49.66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02萬元,增長3.0%,主要原因是隨著車輛使用年限延長,維修費等日常維護費用自然增長。
2024年交通系統(交通局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4.28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4.85萬元,下降3.3%,主要是差旅費等項目的經費有所壓縮。
2024年交通系統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8.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8.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交通系統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2輛,其中,省部級領導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及應急保障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3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2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4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1輛,其中,省部級領導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及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2024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2024年交通系統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共計4個一級項目,涉及當年資金27809.72萬元。同時,將按照相關制度規定開展績效自評。一級項目績效目標表,詳見“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表”。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1.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6.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7.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建設(項):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橋梁建設支出,公路客貨運站(場)建設支出。
18.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反映公路養護支出。
19.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其他公路水路運輸支出(項):指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等所有列舉項目以外的其他用在公路水路運輸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1.額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項):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