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厲新建(北京市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首都文化和旅游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格外的重視文旅工作。習強調,要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動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近年來,各地采取了很多創新性舉措,文旅深層次地融合發展不斷取得新成果,有力推動了文化資源的價值轉化,促進了旅游業高質量發展。
這些文旅融合成果,拓展了對資源范疇的認知。在筆者看來,在原來“大自然”賜予的資源稟賦、“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遺產基礎上,蘊含在“老百姓”身上的生活方式資源被不斷挖掘出來。它們共同融入了當今更貼近產業需求和社會現實的文旅融合實踐。
文旅融合的產品,一要“有意思”,二要“有意義”。一個文化產品如果缺乏吸引力,無法將文化元素與旅游需求實現連接,就難以成為旅游者選擇和體驗的對象,“以文塑旅”就成了空中樓閣;一個旅游服務產品如果只具備“打卡功能”,其深層次的文化價值便難以獲得注意力,“以旅彰文”就成了鏡花水月。只有持續創新,選擇文旅融合高水平質量的發展路徑,文化才能通過旅游而“被看見”,旅游才能因為文化而“被記住”,游客才能在“有意思”的產品中獲得“有意義”的體驗。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為文旅融合發展指明了方向。為此,可以著重從幾個維度加以推動:
推動文化場景的旅游化和旅游場景的人文化。文化空間能成為旅游體驗和消費的新場景,旅游空間也能成為文化展示和傳播的新舞臺。文化空間要最大限度地考慮流量的注入,若無法做好文化空間的旅游化,多數文化空間就容易曲高和寡;如果能做好旅游化的工作,則既能有利于發揮以文化人的作用,也能為這些文化空間帶來更多的經濟價值。因此要將民間傳統文化妥當地、適宜地融入旅游場所,在傳承好、利用好優良歷史傳統文化的同時,注重建立并完善重要文化標識和符號的特許經營制度,規范和明確中華民間傳統文化元素和標識的公共屬性等,更好推動文旅創新發展。
借助旅游發展,探索形成文化產品新形態。充分挖掘我國旅游市場的規模紅利,及時回應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積極回應人們對文旅深度體驗的訴求,在文旅融合的實踐中發揮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的作用,不斷挖掘文旅新形態、新場景等方面的潛力;探索“文化+科技”融合發展的有效機制,推動數字文化、科技藝術等方面的發展,并將發展成果有效地應用到旅游中去;鼓勵和推動各地探索文化文物數字化后所形成的數據資源的創新使用與流量變現,尤其是要鼓勵文創產品的規模化、社會化創新與發展。
推動入境旅游,塑造國際文化形象。近年來,我國出入境管理方面不斷實施新舉措,積極促進人員交流交往,先后出臺110余項便利外籍人員來華政策措施,持續優化入境免簽、過境免簽等政策,推動外籍人員來華數量不斷攀升。借助這些優惠政策,我們大家可以為外國人特別是外國青少年來華旅游提供更多機會、更好平臺,在海外年輕人心目中塑造中國積極健康的國際文化形象。通過“有意思、有意義”的文旅,展現一個開放、自信、文明、安全的中國,讓更多外國游客領略中國豐富的旅游資源、深厚的文化淵源和中國人積極向上、團結奮斗的精神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