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順義區注冊并交稅的法人(事業單位、機關法人在外)和非法人安排,且申報扶持項目施行在我區內。
(二)如有兩個及以上的項目單位聯合申報同一個項目,須確認一個申報主體,且該申報主體出資份額占比最大,并供給聯合申報單位出具的贊同證明。
(二)申報項目施行周期在2020年01月01日至項目申報當日,且已悉數竣工,未完項目不得申報。
注:如活動類已舉行完結,或工程類已竣工檢驗完結;如已竣工但未徹底付出項目,只扶持已付出部分且契合出資評定要求部分。
(四)同一個項目只能請求一類項目搜集規模,享用本辦法方針資金支撐的單位,原則上不再享用順義區其他優惠方針,項目申報單位可自主從優挑選。
(一)項目申報單位需在順義區政府官方網站(順義網城)(網址:)從“公告公示”欄中和順義旅行微信大眾號查閱、下載有關的材料和表格,按要求仔細填寫。
(二)全部項目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區文旅局項目評定工作組電子郵箱內:(郵箱:)
2、B類:《2022年度順義區文明和旅行業開展引導資金項目借款貼息利息請求報告》
3、C類:《2022年度順義區文明和旅行業開展引導資金項目擔保組織資金請求報告》
1、項目申報材料須嚴厲依照模板標準制造,封面應注明項目申報單位與項目全稱;
3、項目申報單位須對全部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擔任,并須自行承當包含知識產權膠葛在內的全部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