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宗教有很多定義。我更贊同的是“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人類思維能力發展到一定水平出現的一種社會文化現象,屬于社會特殊意識形態”。既然說宗教是一種社會文化現象,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那么其必定產生于一定的社會歷史背景。我認為宗教是從人們感到痛苦卻無法通過現實條件改變現存處境的狀態中生發出來的,即痛苦是宗教之源。宗教一經產生,就贏得了廣泛的受眾,并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隨著它的不斷發展,其受眾和影響愈多愈大。即使是在科學技術高度發達的今天,許多以前無法解釋的事情可以被解釋,世界也有了一大批信奉科學信奉唯物論的人,但是宗教并未就此消退,仍然有極大的影響力。可以說,宗教的感召力和人們對宗教的認同感、歸屬感,是任何一種文化所望塵莫及的。
當然,古今敏銳的統治者們也察覺到了宗教的巨大號召力,紛紛采取行動加以利用。在這些利用中,有的利用發揮了宗教的積極作用,有的則將宗教變為吃人的機器。宗教始終是社會所不能忽略的一個重要問題,它對經濟社會文化等產生重大影響。如何利用好宗教,使之能讓社會國家乃至世界變得更加美好,是我們應該加以深思的。
如今,宗教影響社會的許多問題,尤其是世界安全問題。現在只要一提到,大概很多人都會將之與宗教主義聯系起來。尤其將與教聯系起來。
一方面,信教群眾對自身信仰宗教的瘋狂熱愛,這種信仰的熱愛讓他們愿意為此付出任何乃至生命,而有時這種行為是極具傷害性的;不信教群眾對宗教狂熱的不解乃至厭惡,可能引起信教與不信教間的不和睦;不同宗教間的彼此憎惡和仇視,往往引起不可調和的沖突。
另一方面,宗教在維護地區穩定、民族團結、國家統一、經濟文化發展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具有任何文化所不具有的強大的感召力和依附力。
如果單純的將與宗教聯系起來甚至是直接與教聯系起來,不論是對教還是宗教本身都是有偏公允的。據調查,參與的并不只是教一派,也有基督教徒的參加,也有不信教人士的參與,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教徒都是。過分地把宗教和聯系在一起,把教徒定性為,可能會引起這部分人的不滿和抵觸,甚至會逼良為娼。這不僅讓我們失去了對抗的盟友,也讓世界和平雪上加霜。
對于,我們要多一些宗教寬容,把他們看作我們的盟友而非敵人。我們與世界需要加強溝通,盡最大可能地求同存異,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共同建設和平、美麗的世界。